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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九长剑所指不服者杀 (第3/3页)
36;防⾝而自带武器,但大多是老式的燧发枪或是猎枪,极少有军用自动武器。 在光镜术的控监下,对方一举一动都逃不出龙骑士的视线。 这种追踪几乎毫无悬念,复杂的地形在龙骑士面前佛仿不存在一样,这注定是一场猫戏老鼠的游戏,行进的路线悄然打了个一巧妙无比的迂回。 那名武装人员正惊疑不定地打量那支像星际战士般的陌生队伍的所在方向,然忽⾝旁传来了一阵寒风。 条件反she般刚意识到不对,还没来及提起枪口,铮!一股冰寒的凉意霎然出在现他的脖子上,几乎要将他的⾝子和灵魂冻住。 金属锋刃的熟悉感让他的⾝体立时僵硬了来起,手上的动作当场定住,不敢有轻举妄动。 “啊!~” 当目光看清脖子上的那玩意儿时,他佛仿被吓了一跳,是这何等的凶器。 3。5寸宽的长剑擦着他的脖子顶在岩石上,长剑轻轻往下一庒,沉重的份量就把他庒得不得不当场矮了一头。 这真是一柄好大的剑,与对方的⾝形几乎完全不协调,可是扑面而来的无形庒力和从心底生出的莫名寒意,令他连抵抗的心思都不敢生出来。 在这一刹那,己自就像是被一头可怕的远古凶兽死死盯住,小命如灯火般摇摆不定,由不得己自。 对方若是要想他的xing命,至甚不需要抹脖子,只需要轻轻一推,脆弱的颈椎根本没可能抵御得住样这的重量,连一点额外的力气都不需要,就能轻松要了他的小命。 尽管对方拿是的冷兵器,可是在这种情形下,akm自动步枪比烧火棍也強不了多少。 正如中一队的兵王们分析的那样,在近⾝情况下,就算动作再快,也抵不过对方剑刃只需要稍稍移个几公分就能轻而易举地切断他的脖子。 腰后的戈戈里弯刀然虽锋利,却完全是不这种可怕长剑的对手。 湿婆大神在上,黑se全覆盖式头盔下那绝对是一张魔鬼的脸,哪怕面前出现天崩地裂都面不改se的他,竟然腿软了。 抓俘虏对于这个世界的飞行员来说,是极其稀罕的经历,其概率就像⾜球场上的守门员上演帽子戏法一样,通常情况下坐在战斗机上的飞行员只能对着地面⼲瞪眼。 龙骑士这一算得上空地两用型兵种却是驾轻就熟。 “丢下枪,走出来!” 林默不会天的真把对方当作良善无辜的山民,稍有异动的话,自然也会不有任何手软。 对方腰后的戈戈里弯刀印证出了对方的⾝份。 廓尔喀人作为世界顶级的兵源之一,一直服役于英国和印度,在战斗中能够常非冷⾎和残酷,军事素质常非出se,但并不意味们他是无视己自生命的傻瓜。 当场被制住的廓尔喀武装人员只能顺从地放下手的中自动步枪,老实地从石缝里走了出来。 能拿着冷兵器悄声无息逼住他的家伙,往往比些那拿枪的更可怕。 林默有没给对方任何反抗的机会,巨剑一点儿都不曾有离开对方脖子的意思。 “报告队长,‘龙骑士’完成捕获!” 并有没直接归队,而是准备接应林默的“板刷”袁靖兴望着从山脊下方慢慢走上来的两个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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